马克思主义学院“一会一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党建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对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社团会议、网络等活动的管理,本着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明确程序”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各类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确保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社团会议等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使其成为促进学术繁荣、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为高校“铸魂育人”营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审批、责任明晰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的申请主办单位必须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得以学院教师个人名义申办面向师生员工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对各类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实行“一会一报”制度,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备案、管理和监督等程序。

(一)审批程序

1.马克思主义学院举办的面向本院师生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由学院党支部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学院举办的面向全校师生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由学院党支部初审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具体方法为:通过校园网下载并填写《普洱学院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供PPT或大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后的表格进行归档留存。

   2.学院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确需邀请校外媒体采访报道的,必须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3.在网络媒体上举办相关活动,按以上要求办理。

(二)审批内容

学院党支部应设专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进行登记管理,支部书记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社团会议报告人、主讲人和发言者的思想政治倾向、学术水平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在校园内传播错误思想和有害言论为讲座和报告内容的健康性和政治观点的正确性负责。审批表中要就被邀请人和报告内容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举办。

三、管理到位、动态监控

(一)严格管理

1.学院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社团会议等活动,无论面向本院还是面向全校师生,都要提前申请,并填写《普洱学院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表》。300人以上的大型报告会要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申请,超过300人的报告会要同时报保卫处备案,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2.学术讲座(报告会)申请被批准后,学院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更改讲座或报告的内容、时间、地点、听众范围和人数。对于违反规定的,学院应立即终止;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学院要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需重新申办。

(二)过程监控

学院要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指定专人对活动进行过程监督,在活动过程中发现参与人员的报告、发言内容等有政治性错误的,学院应当及时制止,并尽快消除影响;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学院应及时加以制止并消除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委宣传部。

四、相关补充

如果校外单位聘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员工赴校外担任“上述活动”报告人、宣讲人,需填写《普洱学院教职员工担任校外活动报告人审批表》,本人向学院党支部进行申报批准,同时将审批表报学校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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