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党员活动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切实改进党员工作,确保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
   按照普洱学院组织部的要求,建立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实行三挂钩:一是与党员的民主评议结果挂钩二是与党员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三是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指标挂钩。
   二、考勤内容
   1、全性的党员集中学习、教育、交流、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出勤情况;

2、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交流、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出勤情况。
   三、考勤要求
   1支部建立并组织实施党员考勤制度,制作《考勤表》,由组织委员负责。
   2党员活动开始时,由党员签名或组织委员点名。支部《考勤表》由支部书记签字,《考勤表》原件由组织委员保管,留档备查。
   3、集中学习期间,参加学习活动的党员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因公因事请假的,必须书面陈述请假理由,党员请假由支部书记批准。
   四、考勤结果
   1党支部将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对无特殊理由或请假较多的党员,要对进行提出批评。
   2、对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党员,支部要指定专人根据缺课内容,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
   3、无故缺勤1次的,要批评教育,责成改正,并全通报。无故缺勤2次以上的,原则上年度不能评优,并视情况上报上级组织部门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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