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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书记伍中华参加本院党支部组织生活,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发布时间:2014-07-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委(党组)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2014年6月24日下午和7月3日上午,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调整普洱学院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转发云南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文件的通知》要求,本支部先后组织了两次组织生活。学校党委书记伍中华同志作为编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的校领导,在百忙之中至始至终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并按支部的要求,积极参加支委选举、专题学习发言、讨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具体要求和制定党员个人服务年度计划。

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伍书记还对个人实施服务计划作了六个方面的公开承诺:第一,始终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以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目标。第二,无论是作为学校党委书记,还是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三,始终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首先是自己要带头践行,其次是要集中精力抓好普洱学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第四,要用主要精力始终抓好普洱学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第五,要始终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第六,始终严格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特别是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在学习“三严三实”、“十条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话精神的专题会上,伍书记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就“增强在党意识,提高服务能力”谈了自己的认识,支部党员深受教育和启发。

在这次开展的“增强在党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主题教育活动周”活动中,本院党支部集中学习2次,专题讨论2次,参加党员7人(全部参加),收到党员年度服务计划7份,设立党员责任区2个、党员示范岗1个、党员示范窗口1个,制定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方案1个,开展党员标准大讨论活动1场,形成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员具体要求7项。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2014年7月4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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